我国经济步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电力需求放缓,面临以雾霾为突出表现的环境污染和应对全球变暖的气候谈判国内外双重压力,面临全面推进能源生产、消费、技术和体制革命,以及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的新要求,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分布式、智能电网、电动汽车、用户储能、需求响应和能源互联网等各种新生事物不断涌现,并得到快速发展。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十三五”时期亟须对电力规划进行革命性调整和创新。
1.经济新常态给传统电力规划模式带来挑战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科学分析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一直以来,我国电力发展基本遵循“扩张保供”的思路,单纯增加发电装机和输配电容量来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与我国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相伴的电力工业规划,更像一个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或产能扩充规划。这种以数量扩张为主要特征的电力规划模式,在电力短缺时期对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缺电为第一要务”的大环境相适应。我国目前的电源规划模式是典型的“自下而上,层层批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电源点的投资建设审批只是以投资主体资格和项目建设可行性为依据,而没有考虑单一电源与区域内其他电源、电网消纳能力以及负荷需求的协调问题,从而导致电源建设的盲目性,电源建成后的发电能力得不到充分利用。
当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尤其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将大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化解产能过剩,限产关停高耗能产业,第三产业比重将持续上升,电力需求增速将会有较大回落,单纯数量扩张的电力规划模式将使电源利用效率不高问题更为突出。因此,我国电力规划应适应新常态,树立系统协调的规划理念,从根本上转变单纯依靠扩大规模满足电力需求的思路,合理规划好各种发电能源和输配电容量,以更清洁、高效、可持续性发展的方式满足安全供应。
2.环境保护和碳减排将成为电力规划的硬约束
“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结构,逐年增加的经济规模以及传统的高耗能消费方式使得我国逐渐成为全球碳排放总量最大的国家之一。能源生产与消费总量迅速增长的同时,污染物排放与环境日益恶化。过去很长一段时期,环境保护只是规划的“软约束”,执行效果不理想。自“十一五”开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率成为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新增氮氧化物作为被强制削减的污染物。《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对我国未来能源结构体系进行了规划,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同时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展望“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环保将成为我国能源电力行业发展的“硬约束”。
习近平总书记在g20第九次峰会上宣布,中方计划2030年左右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这是硬目标、硬要求、硬任务。这要求我们采取比过去更大的力度控制碳排放量,化解日益增大的国际压力。
以雾霾严重为突出表现的环境污染和应对全球变暖的气候谈判所带来的国内外双重压力,要求电力规划从原来的侧重于以“扩张保供”满足电力需求,转变为保证电力供应与环保低碳发展并重,以适应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3.全面深化改革给电力规划带来深刻影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了顶层设计,明确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以下称“9号文”),揭开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
电源企业和电网企业都已经是完全独立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它们也是电力市场的主体,它们的经营活动基本上都是按照市场规律行事,因此,电力规划工作也应当遵循市场规则。
随着我国电力市场的建设完善,电力行业的参与主体将会得到极大的丰富,电力交易自由化也会给电力行业规划带来更多的挑战。
随着电力市场参与主体的多样化以及电力市场交易自由化,要在统一的电力行业规划中均衡各参与主体的利益是十分困难的,也正因如此,才一定要避免“平行规划”以及行业规划的“碎片化”。因此,在国家层面的电力规划中一定要统一思想,把国家整体能源发展战略作为下一步我国电力行业统筹规划的指导思想,贯穿始终。(中国仪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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