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全面落实四季度煤炭保供工作。一是制定煤炭保供工作方案。按照10月7日集团公司煤炭保供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制定集团公司煤炭保供方案。二是强化沟通反馈统筹协调。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及时汇报煤炭保供合同对接情况,沟通反馈保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争取支持和帮助。三是做好新增保供合同对接。在确保东北地区新增100万吨保供合同履约的同时,全面梳理用户需求,细化新增煤炭保供的合同对接工作,落实资源、运力,责任到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完成合同对接及上报工作。四是加大内外资源组织力度。强化产运销协调,按照保供要求逐企落实保供资源的生产与发运,优化生产外运结构,努力实现精准保供。加大外购资源开发组织力度,统筹社会资源增强保供能力。五是突出保供重点。优化四季度合同执行结构,自有资源优先保障河北、天津、辽宁等重点保供地区新增发电供暖保供任务的执行,保障已签约中长期发电供暖用户的履约。六是强化煤炭保供日常管理。履行好集团公司煤炭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以及销售专项工作组职责,逐日做好煤炭保供政策和信息汇总,编制日报、简报,建立保供任务台账并跟踪任务进度,促进保供任务落地。七是强化保供监督执行。对接集团公司煤炭保供奖励办法,强化煤炭保供任务的考核激励与约束。加大对销售板块煤炭保供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保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八是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用好宣传载体宣传能源保供重大意义、政策要求,宣传集团公司煤炭保供措施成效,释放正面消息,增进公众理解,凝聚保供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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